为健全全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,切实筑牢监狱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防线,根据《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增加成员单位的通知》(云消防委办〔2026〕8号)要求,玉溪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实际,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发文调整增加委员会成员单位,进一步细化监所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,全面提升重点特殊场所火灾防控能力。
此次新增云南省玉溪监狱、云南省元江监狱、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,新增成员单位将牵头全市监狱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行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,严格遵循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原则,把消防安全深度融入监所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全过程,构建权责清晰、闭环管理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。
针对监所场所人员集中、管理封闭、风险点位特殊等特点,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细化三类专项职责任务,做到精准管控、分类施策。要求各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预案,层层压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;紧盯监舍、习艺车间、餐厅、仓库、医院等人员密集和高风险区域,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时刻畅通,从严管控易燃可燃材料使用、动火作业、临时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等高危环节;按标准配齐消防设施器材,落实常态化检测、维保与台账管理,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;持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,面向干警职工、服刑人员、戒毒人员开展常态化消防知识普及、警示教育与应急技能实训,全面提升全员防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。
此次成员单位调整,进一步补齐了我市监所领域消防监管短板,完善了全域覆盖、分工明确的消防治理体系。下一步,玉溪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职尽责,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、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,持续织密织牢监所消防安全防护网。